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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日行动③丨男子报警反被抓?!真相让人......
7月11日9时许,宣汉县公安局土黄派出所接到村民周某报警,称其二哥在自家水中下药致其生病。
接警后,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工作。
经过一番询问,民警得知周某与其二哥虽同住一个院子里,但关系并不好,经常吵架,周某怀疑自己最近生病就是其二哥下药造成的。经调查,周某二哥投毒一事不属实,继而对两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。
在调解过程中,周某因对其二哥多年不满,心里怨气难平,情绪激动时竟扬言要用“火药”“山炮”打其二哥。
经民警多次询问后,周某最终承认其家中放有一支火药枪,随后在自家二楼卧室将枪支取出,上交民警。
目前,周某因涉嫌非法携带枪支被立案侦查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普法专栏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、弹药,爆炸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,处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。
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或者弩、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警方提醒
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可是违规违法的!
大家可千万不要以身试法,
若是您发现涉枪涉爆线索,
请立即拨打110与警方联系!
END
供稿:土黄派出所
编辑:宣汉县公安局新媒体工作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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